不当得利的要件是什么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一方获得利益 :指因一定的事实,使得当事人的财产总额增加,包括积极增加(如财产权利取得、占有取得等)和消极增加(如应支出费用未支出等)。
2. 他方受有损失 :指因一定的事实,使得当事人的财产总额减少,包括现有财产利益的减少(积极损失)和应得财产利益未增加(消极损失)。
3. 因果关系 :获得利益与他方受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他方的损失是由获得利益的一方造成的。
4. 无法律上的根据 :获得利益的一方没有法律上的依据来支持其利益,这包括自始无法律根据或取得利益时虽有法律根据但嗣后该根据消灭。
如果满足上述条件,那么获得利益的一方可能构成不当得利,受损失的一方有权请求返还不当得利。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且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那么得利人可能不需要承担返还利益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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